環境應急預案是指企業為了在應對各類事故,自然災害時,采取緊急措施,避免或者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的概念,有利于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等應急預案,便于企業和環保部門的執行和管理。
三類企業要進行環境應急預案備案。
一是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業。其中不含產生噪聲污染的單位、污染物產生量不大或者危害不大的單位排除,例如餐館等。
二是可能非正常排放大量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特別是涉及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尾礦庫三類易發、多發突發環境事件的企業。
三是其他應當納入適用范圍的企業,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布應當依法進行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企業名錄。